112年運動發展基金輔導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為延續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及世界大學運動會選手培育政策,112年度發展特色運動計畫補助運動種類擬以下列2項運動種類為限:
(一)第1項:2021世界大學運動會正式競賽運動種類。
(二)第2項:非屬前項運動種類之亞洲運動會正式競賽運動種類。
三、 旨揭申請作業請依據本要點規定之補助對象資格條件、補助基準等,檢附112年度發展特色運動計畫申請摘要表、112年度改善運動訓練環境計畫申請摘要表、申請資料(每運動種類代表隊1份,格式如本要點附件二至八),於111年11月30日前報署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關發展特色運動計畫申請書所載歷年競賽成績部分,檢附資料如下:
(一)申請運動團隊或選手於近3年度(109至111年)參加全國運動會、全國大專院校運動會、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大專運動聯賽及中等學校運動聯賽(限最優級組及公開組)之成績。
(二)申請運動團隊當選2020東京奧運國家代表隊名單及成績。
(三)另請提供申請運動團隊選手於110年1月1日至111年11月30日期間,參加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主辦世界正式錦標(盃)賽或亞洲單項運動總(協)會主辦亞洲正式錦標(盃)賽代表隊名單及成績。
五、本案申請計畫及資料電子檔請以電子郵件傳送至yuchen@mail.sa.gov.tw(申請摘要表及計畫書請提供word檔或odt檔,郵件主旨請註明為○○學校112年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申請資料),以利資料彙整及後續審查程序。
六、檢附「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發展特色運動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經費補助作業要點」及112年度發展特色運動計畫及改善運動訓練環境計畫申請摘要表各1份。